五月中有一天Eric回來說腳很痛 ,一看腫了一大包,老師也留line給我請我注意一下孩子的腳
看了外科說是韌帶拉傷,須要六個星期的復健
我開玩笑問他又做了什麼事?他輕描淡寫的說就上課時跟同學邊跑邊玩沒看到大石頭踩到就跌倒受傷了
反正是你自己皮肉痛,只叮囑他以後自己要小心些
這二天和Eric聊天時他提到班上一位女同學被老師罰抄寫課文(聽說很大一篇)
原因是她讓Eric跌倒的,我聽到很納悶
第一.這件事都已經過了二星期了老師怎麼現在才處罰同學
第二.這件事同學並不是故意的,若真要處罰為什麼是抄課文
原來事情一發生時老師一直認為是Eric自己和同學在上課打鬧才跌倒的,
畢業的表演 Eric都無法參加,老師跟Eric說誰讓你要受傷之類的(孩子的轉述聽過就忘了)
同學聽到之後才跟老師解釋事發經過,老師一聽才去罰這位女同學
Eric跟我講完之後我之馬感覺怪怪的但一直說不出哪裡怪,只是直覺反應問Eric同學不是故意的不是嗎
後來想到哪裡怪了,為什麼同學不小心讓Eric跌倒要罰寫課文
如果真要做責任歸屬,那應該是要更加強對低年級的孩子宣導不可以把石頭玩到路上來
(聽孩子的描述是因為低年級都會去玩石頭把石頭玩到路中間來,而且高年級的勸導還會回說不要管他們)
再者認為如果要罰那位女同學,那是不是可以採用讓她協助Eric上下學的不方便之處
例如幫忙拿餐袋(因為剛受傷那一星期上下學得駐拐杖)揹書包之類的
我實在無法理解凡事處罰都以抄寫課文的用意到底在哪裡!
好吧!以上是我個人對於我家小六生的班老師一點不認同
PS.對於這件事我真正在意的是Eric畢業在即
他所以的畢業表演都得因為受傷而取消
阿娘很傷心啊,我的最愛就是看著孩子在台上表演,不管表演的如何都是我的驕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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